使用条款
第1条(对规章的同意)
- 1.在使用本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 2.用户必须按照本条款的规定使用本服务。
- 3.用户只要不注册会员就不能使用本服务。
- 4.用户注册会员时,必须同意本条款,在会员注册完成时,与本公司签订以本条款为内容的本服务使用合同(以下称为“本合同”)。
第2条(规章的适用)
如果本规约的规定违反了适用于与使用者签订的基于本规约的合同的相关法令,则该规定在该范围内不适用于与该使用者签订的合同。 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会影响本规约其他规定的效力。
第3条(本服务内容)
本服务以居住在日本的男女为对象 是支持18岁以上(高中生除外)的人寻找合作伙伴的服务。 本服务可以免费使用部分服务和功能。 为了寻找合作伙伴,为了和其他会员充分交流 建议您使用收费的功能。另外,本服务并不保证能找到结婚对象。
第4条(定义)
在本服务使用条款中,以下术语分别定义如下:。
- 1.“内容”用户通过本服务输入的简介、消息等一切信息。
- 2.“使用者”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本服务的注册手续,在同意本条款的基础上,完成本服务的会员注册,具有使用本服务资格的个人。
- 3.“收费服务”在本服务上用户可以任意申请的收费会员功能的总称(男性收费会员·高级选项)。
第5条(本服务的提供、无保证、变更及中止)
- 1.本公司将可以接受本服务的使用者,包括有无会员注册、年龄、其他 可以限定为符合本公司合理判断所需条件的客户。
- 2.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合理需要时 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变更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并停止提供。 本公司对根据本规定本公司采取的措施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害概不负责。
- 3.本公司对本服务事实上或法律上的瑕疵(安全性、可靠性、 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符合特定目的、安全性等缺陷、错误或错误、 包括侵权等,但不限于此)。
- 4.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适用于所有的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终端等以及OS。此外,本公司对因用户环境导致无法使用本服务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概不负责。
第6条(使用资格)
-
1.是支持18岁以上的男女寻找可以使用的合作伙伴的服务。年龄及单身的判断是以本公司注册会员时注册的出生年月日、交往状态、本人的自我申报等为基础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的,并不是本公司保证所有本服务的会员都是18岁以上且没有单身、交往对象。注册后发现违规的情况下,本公司判断会员注册无效。本公司对因无效措施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害概不负责。
用户通过使用本服务,表示并保证有权参加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具有权利、权限、义务和能力。 本服务目前没有对会员的犯罪经历进行调查,也没有询问会员的经历,也没有确认会员的申报,所以对于其他使用者,请理解这一点不是本公司保证的。 -
2.本公司可以随时使用可利用的公共记录,对利用者进行任何犯罪经历调查或其他审查(例如:性犯罪者登录检索),但不承担进行该调查的义务。
本服务不保证当前或今后会员的行为和一致性。 -
3.本公司在用户符合以下事由时,可以拒绝注册会员。
- ・本公司合理判断有可能违反本规约时
- ・对本公司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注册信息存在虚假、误记或遗漏记载的情况
- ・过去被合理判断为有可能违反或违反本服务的使用条款,或者因应归咎于使用者的事由而被取消了这些服务的使用登记的人的情况
- ・成年被监护人、被保佐人或被辅助人之一,未经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保佐人或辅助人同意等的
- ・反社会势力等(指暴力团体、暴力团体、右翼团体、反社会势力、其他符合此条件的人。以下相同。),或者通过提供资金等与反社会势力等的维持、运营或经营合作或参与等反社会势力等进行某种交流或参与的本公司判断时
- ・此外,本公司合理判断注册不当的情况
第7条(使用者的责任及注意义务)
- 1.用户根据自己的责任使用本服务,对于用户公开的内容,全部由自己承担责任。
- 2.使用者对本公司因使用他人作品等原因引起纠纷、损害赔偿请求等时的损害、责任概免责任,并以自己的责任应对纠纷。
- 3.用户在自己的责任下,必须管理和保管用户ID和密码,不得将其用于第三方,不得进行出借、转让、过户、买卖等。用户因用户ID及密码被第三方盗用等,对用户内容的修改、篡改、个人信息等的擅自阅览等发生的所有纠纷、损害赔偿的请求等,本公司概免责任。
- 4.用户对在使用本服务时获得的与其他用户相关的信息(包括其他用户的简介信息、投稿内容中包含的信息,但不限于此。以下称为“用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用户对于这些信息,不得以本服务的使用以外的目的使用、对第三方的公开或泄漏、未经本公司许可的复制或复制,另外,在本服务的使用结束后或与该其他用户的交往等结束后,必须迅速废弃该其他用户的这些信息。
- 5.使用者在本条规定的行为中给本公司造成损害时,承认本公司有权向该使用者请求损害赔偿。
- 6.本公司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情况下,不事先通知使用者,可以停止或中断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使用。
第8条(禁止事项)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如果本公司合理判断用户有可能进行了这些禁止行为,则本公司可以删除相应内容的数据,对该用户进行提醒显示,或者不通知用户,使其进行使用限制或强制退会。但是,本公司不承担停止刊登或删除该数据等的义务,关于数据的删除及利用限制等的处分本公司不承担说明的义务。
使用者因做出这些禁止行为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害时,承认本公司有权对该使用者请求损害赔偿。
另外,本公司对根据本条本公司采取的措施对使用者造成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 1.包括用户的图标图像、子照片在内,本服务上的图像未经本公司同意而通过捕捉其他方法进行复制、利用或公开的行为
- 2.违反本规约的行为
- 3.违反日本国或使用时使用者所在国家、地区法令的行为
- 4.违反社会规范、公序良俗、侵害他人权利或给他人带来麻烦的行为,投稿、刊登、公开、提供或发送(以下统称为“投稿等”)的行为
- 5.向使用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团体、组织等第三者(以下称为“第三者”)转让自己的用户ID及密码,使其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6.使第三方能够阅览自己的用户ID和密码登录所需的信息的行为
- 7.与本服务相关,向反社会势力直接、间接提供利益的行为
- 8.本服务按照提供的宗旨以与本来的服务提供目的不同的目的使用的行为
- 9.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包括其他利用者的第三方的个人信息或利用者信息的行为
- 10.将在本服务利用中得知的其他利用者的利用者信息,以本服务的利用以外的目的使用的行为
- 11.未经本公司许可,将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得知的其他使用者的使用者信息进行复制、复制的行为
- 12.未满18岁(含高中生)的会员注册及本服务的使用
- 13.欺骗儿童的行为
- 14.性描写,残酷的表现,诱发犯罪的表现,差别表现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和内容阅览者
- 15.冒充第三者的行为
- 16.将虚假信息刊登在内容上,欺骗内容阅览者的行为
- 17.损害第三者的名誉和社会信用,造成不愉快和精神损害的行为
- 18.选举运动或类似的行为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行为
- 19.收集包含内容阅览者的使用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团体、组织等第三者的个人信息的行为
- 20.侵犯第三者所有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或诱发侵犯著作权、肖像权的行为
- 21.除本公司许可的情况外,擅自使用本服务上的文字、图像、会员的昵称、图标图像、子照片、简介信息、自我介绍文、其他会员的信息的行为(即使进行马赛克处理,本公司未许可的情况下也视为擅自使用)
- 22.妨碍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 23.本公司判断有可能妨碍本服务的运营的量的数据传输、给服务器增加负担的行为(不正当的连续访问等)
- 24.商业目的的宣传·广告行为(例如:以引导成人相关服务为目的,以消息功能等方式向特定或非特定多数用户发送的行为)
- 25.公开有害计算机病毒、代码、文件、程序等的行为,或者对公开场所的暗示行为
- 26.无限连锁讲和传销法,或者类似的东西,有其危险的东西,或者本公司刊登无限连锁讲和传销法,或者类似的东西,判断为有其危险的东西的行为
- 27.刊登儿童色情或类似内容,或本公司判断为类似儿童色情内容的行为
- 28.性器官曝光画像,动画,或者描写了性器官的数据等,刊登本公司判断为是描写了性器官的内容的网站的链接的行为
- 29.投稿以下内容等
-
- ・未经许可使用第三方简介或照片的内容
- ・对在线社区明显感到不愉快的内容,例如对集体和个人的任何类型的种族歧视、偏见、憎恨和身体危害的内容
- ・对他人进行骚扰的内容,或者支持骚扰的内容
- ・传播利用者知道是谎言或引起误解的信息的内容、助长违法行为的内容、或助长辱骂、威胁、猥亵、名誉损害、文件名誉损害等行为的内容
- 「“垃圾邮件”、“连锁邮件”、垃圾邮件、“垃圾邮件”等与发送相关的内容
- ・提供盗版计算机程序、链接、提供避免产品内置防复制功能的信息、提供盗版音乐、链接盗版音乐文件等,有助于非法或非法复制受他人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内容
- ・通过性或暴力手段不正当利用未满18岁的人的内容。或者提供从未满18岁的人寻求个人信息的构成要素的内容
- ・为了营利或违法的目的,从其他使用者寻求密码和个人信息的内容
- ・提供违法武器制造、购买、侵犯他人隐私、计算机病毒制造等违法行为说明的内容
- ・内容包括未发布或没有密码无法访问的页面
-
・比赛、彩票、物物交换、宣传、老鼠讲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进行营利性活动或销售的内容
其他判断本公司不恰当的行为
第9条(本服务的使用限制)
本公司虽然不能监视用户在本服务以外的行为,但将从本服务得到的信息用于对他人的骚扰、谩骂、危害目的,或者事先未经对方明确同意而联系、宣传、劝诱、销售其他会员,也是违反本规约的。为了保护使用者不受这种行为的侵害,本公司有权采取措施,暂停进行这种行为的使用者的账号、丧失会员资格等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措施。
第10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
- 1.只要用户是本服务的会员,本合同就有效。如果用户被选择成为会员参加本服务,则用户被选择立即开始本服务,不允许冷却。
- 2.用户通过本服务的退会申请表格向本公司发送合同结束的通知,无论何时任何理由,用户都可以结束会员资格。请从退会申请表格联系我。
- 3.如果用户在购买的收费服务的使用期限届满的一定期间前未完成退会申请,则与购买的收费服务相同的期间收费服务的使用期限将延长。另外,上述一定期间为结算代理公司、信用卡公司等规定的期间或其他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期间。
- 4.用户完成退会申请时,除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情况外,在该时间点之前具有本服务的会员地位,可以在本规约规定的条件下使用本服务。另外,使用者也可以根据本公司另行规定,立即注销会员注册。
-
5.如果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一个或多个条款,并且本公司合理认为有可能,本公司随时可以立即终止用户的会员资格,删除禁止的内容,终止本服务的使用。此外,我们可以永久或暂时禁止用户访问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会员注册被取消的情况下,使用者退会的情况下,由于其他理由使用者失去会员资格的情况下,关于收费服务,即使使用者购买的使用期间没有结束,也不能全部退款(也不按日退款)。 - 6.如果用户不是付费会员(从最后一次连接本服务之日开始计算),6个月以上没有使用本服务的会员的账号,本服务可以无效
第11条(禁止再利用)
如果用户超过了本服务的提供目的而使用了本公司的服务和构成这些服务的数据,则本公司有权请求停止这些行为的权利以及通过这些行为获得的相当于利益的金额。
第12条(免费会员和收费会员及使用费用)
本服务可以免费使用部分服务和功能。要使用与其他会员的信息交换等服务和追加功能,必须成为本服务的收费会员。关于最新的收费会员计划和使用费用的详细情况,请看关于各事项的说明页。请注意,加入本服务时公开的加入方针是本规约的一部分。
为了使用与其他会员取得联系等追加的功能和服务,必须成为本服务的收费会员。另外,申请后不能接受变更、取消,请谅解。
另外,请注意,顾客申请的费用服务在使用期间中途停止使用或解约的情况下,也完全不进行退款和未使用期间的按日计算的结算。
另外,收费服务只要使用者不自己停止自动更新,就会自动更新。
第13条(关于发言等的删除、服务的使用停止、账户删除)
- 1.用户向本服务投稿等内容,以及通过本服务客户转发给其他会员的内容,客户单独承担责任。客户表示并保证,如果用户投稿,其内容(a)正确且(b)不违反本合同,并且(c)在所有方面都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
-
2.本公司为了正确运营提供的服务,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事先通知,可以采取删除数据和内容、拒绝全部或一部分服务的使用、删除用户账户等措施。
- ・使用者违反本规约规定的事项,或者本公司合理判断有可能存在该情况时
- ・关于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发生支付迟滞的情况
- ・被指定为本服务的货款结算手段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的使用被停止的情况
- ・用户接受破产或民事再生手续的申请,或者利用者自己进行这些申请等,本公司判断为发生了利用者的信用不安的情况
- ・如果账户被反社会势力或其成员或相关人员注册或使用,或者本公司判断为有可能
- ・如果用户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使用帐户或特定服务
-
・此外,在失去与使用者的信赖关系等情况下,本公司判断难以维持本公司与使用者的合同关系时
同时,本服务上的利用者间的消息的交换,通过本公司管理的电子公告板被提供。电子公告板,成为被进行该消息的利用者们和本公司的三者能阅览的规格。用户同意本公司以防止事故及运营健全的服务为目的,阅览、删除信息内容。但是,本公司不承担巡回监视电子公告板的义务。
第14条(对本公司的补偿)
用户因用户违反法令或本规约使用本服务(包括第三方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遭受任何损害、损失或费用负担(包括律师费用的负担)时,必须根据本公司的请求立即赔偿或补偿。
第15条(使用者的数据及内容的处理)
当需要维护或改良本公司的本服务时,本公司可以在维护或改良本服务所需的范围内复制用户保存在本公司管理的服务器上的数据。关于使用者投稿等内容(包括位置信息、图像数据、文本,但不限于此。以下称为“投稿内容”),著作权归属于使用者或该投稿内容的著作权者。对于投稿内容,用户认为,本公司在日本国内外无偿且非独占地使用(包括复制、放映、公众发送、展示、发布、转让、出借、翻译、改编、出版)的权利是无期限许可(包括子许可权)的。但是,关于用户间的信息内容,尊重隐私,不包含在本条的许可对象中。另外,使用者行使著作人人格权。
除使用者使用本服务生成的投稿内容的著作权外,本服务及与本服务相关的一切信息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本公司或本公司许可使用的权利人,使用者不得擅自复制、转让、出借、翻译、修改、转载、公众发送(包括可发送化)、传送、发布、出版、营业使用等。
本公司,投稿内容的利用,除了利用者自己以外,其他的利用者其他的第三者许可的东西,利用者不能进行侵害其他的利用者的投稿内容的权利的行为。另外,使用者也不能通过自由泳等自动收集、解析投稿内容。
本公司对利用其他用户的投稿内容给用户造成的损害,不作任何保证。另外,如果用户利用其他用户的投稿内容获得利益,本公司有权请求相当于该利益金额的金员。
第16条(联络或通知)
用户除本使用条款另有规定外,与本公司的联络应通过咨询表格进行。本公司不接受电话联络和来访。
如果本公司判断需要向用户联络或通知,则入会时向注册的用户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在本服务的应用程序内通知或以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方法进行联络或通知。但是,对于用户没有提供正确联系方式时的不利情况,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17条(权利义务等的转让)
对于根据本条款的所有合同,用户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或借给第三方。
本公司将与本服务相关的事业转让给其他公司时,伴随着该事业转让,可以将利用合同上的地位、基于本规约的权利及义务以及利用者的注册信息及其他顾客信息转让给该事业转让的受让人,利用者在本项中预先同意了该转让。另外,本项规定的事业转让不仅包括通常的事业转让,还包括公司分割及其他事业转移的所有情况。
第18条(会员之间的纠纷)
使用者根据自己的责任使用本服务,关于与本服务的其他会员的交流,单独承担责任。本公司保留监测使用者与其他会员之间发生的纠纷的权利,但没有义务。
第19条(隐私)
本服务的使用也适用本公司的隐私政策。会员向本公司提供的(包括机密性高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将保存在本公司的计算机中。为了制作关于兴趣、喜好、阅览模式的简介,使会员能够参加本服务,会员同意本公司利用该信息
第20条(与Facebook的关系)
- 1.本公司即使因用户不遵守Facebook的使用条款及隐私政策而违反的结果,无法通过Facebook使用本服务,也不承担责任。
- 2.任何原因中断、屏蔽、关闭或终止Facebook账户导致无法使用本服务,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诱导儿童行为的限制)
本服务,利用互联网异性介绍事业进行着引诱儿童的行为的限制。
其目的是“保护儿童免受因利用网络异性介绍事业而引起的儿童嫖娼及其他犯罪,从而有助于儿童的健康培养”。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本服务在使用服务时,男女都通过身份证等预先规定的方法进行年龄确认。
另外,在自我介绍文的填写栏中,为了排除在年龄确认前相遇的可能性,进行了自我介绍文的投稿监视。因此,在确认年龄前,如果在自我介绍文中加入了相遇的场所和时间等要素的话,本公司可能会在没有预告的情况下,不能刊登自我介绍文,或者删除,会员对此表示同意。
第22条(免责事项)
本公司的不履行债务责任,在不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免除责任。
另外,根据与顾客的本规约,关于本公司服务使用的合同符合消费者合同法规定的消费者合同时,不适用上述免责,本公司除了因本公司的故意、严重过失引起的情况以外,在通常可能发生的损害范围内,并且在收费服务中以价额(持续服务的情况下相当于1个月的金额)为上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没有任何类型的条款、担保或其他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本服务的组件将无担保提供。因此,在将本服务排除到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所暗示的条件,如满意的质量、合规性、合理的考虑和技术的使用等)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本服务。
对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合作伙伴企业、会员或其他个人或团体通过本服务显示、上传或分发的建议、意见、声明或其他信息,本公司并不表明并保证其准确性或可靠性。对于信任以上意见、会员简介、建议、声明和信息,客户应承认这是客户的责任。无论在线还是离线,我们都不负责会员的行为。使用本服务时,请注意运用常识。本法律通知和以上免责声明不排除在适用法规下不可排除的强制法规权利(包括作为消费者的客户的合法权利)。
本服务仅在日本国内使用,本公司不保证在日本国外可以使用本服务。此外,本公司不承担在日本国外使用本服务提供一切支持的义务。
第23条(清除反社会势力)
-
1.会员应表明不符合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并保证在未来不会符合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
・暴力团员(防止暴力团员的不当行为等相关法律) 第2条第6号),自不再是黑社会成员起不到5年的人,或者符合这些的人,或者与黑社会或黑社会成员有密切关系的人(以下,将这些分别或统称为“黑社会成员等”)
・关于自己进行的事业,承认利用暴力团员等的威力,以谋求财产上的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利用暴力团员等,或者以利用暴力团员等的威力为目的从事暴力团员等
・承认自己对黑社会成员等提供资金、提供便利、或者不正当地优先处理等参与
・本合同的履行有助于促进黑社会成员等的活动,或者有助于黑社会的运营 -
2.本公司在会员符合以下各号之一时,无需任何通知、催告即可立即解除本合同。・违反第1项时
・自己或第三者做出下列行为时
a.对本公司或其他会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暴力要求行为
b.对本公司或其他会员及其他第三方的超越法律责任的不正当要求行为
c.对本公司或其他会员或其他第三方的威胁性言语或暴力行为
d.散布谣言,或使用假计或威力,损毁对方信用,或妨碍本公司或其他会员或其他第三方业务的行为
e.其他符合前各号的行为 - 3.本公司根据第2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即使对会员造成损害,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4条(使用本服务时的注意事项)
本服务是针对认真寻找合作伙伴的18岁以上(高中生除外)的人,支持寻找合作伙伴的服务 有很多不特定的人使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恶意使用本服务。在认识到有这样的可能性的基础上 对其他会员(特别是进行信息交换的其他会员)的交换方法、个人信息的公开,请慎重考虑,使用本服务。另外,交换的会员是否是18岁以上的单身,根据初次登录时本人的自我申报信息等,本公司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判断。因此,并不能保证所有会员都是18岁以上的单身。向其他会员提供本服务以外的交换手段、公开个人信息等重要信息时,请慎重研究,在自己的责任上进行。如果发现有违反规章的嫌疑的会员,请立即通过违反报告按钮或咨询报告违反内容。
第25条(关于本服务及使用条款的变更)
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在没有得到使用者事先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变更本规约。另外,修改时应随时告知使用者。本条款变更后,用户使用本服务时,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本条款内容。
第26条(准据法)
本条款以日本法为依据进行解释。
第27条(管辖法院)
使用者和本公司之间发生诉讼的必要时,将东京地方法院作为第一审的专属协议管辖法院。